美术学院2019级学生: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川文理〔2014〕10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每个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原则上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入学满一学期。
2.确实不适合继续在现专业学习,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基础课无补考。
5.若入学已满一年,且无法完成当前专业学习任务,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学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保送生、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的。
5.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1)由艺术、体育类专业转到普通类专业或由普通类专业转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
(2)由仅招收文科生的专业转入仅招收理科生的专业或由仅招收理科生的专业转入仅招收文科生的专业。
(3)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跨类转专业的。
(4)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四、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1.本次申请转专业方式采用网络申请方式,申请时间为:3月23日至3月30日结束。
2.网络申请操作方法:
(1)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申请需同时提交至所在读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
3.由二级学院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进行初审考核,考核方式由二级学院制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将考核方案留存以备查。请二级学院于4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初审合格名单交教务处王倩老师处。
4.学校复核及审批。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复核及审批,并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1周后,如无异议,学生即可到转入学院报到并跟班学习。
5.二级学院负责落实转入学生课程修读的指导,帮助学生按转入专业修读计划选课。相关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转入学生的宿舍安排以方便管理。
联系人:王倩 电话:6643 邮箱:
转自教务处网站
2020年3月20日